國家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李維新介紹說,有了“前車之鑒”的江蘇省隨后啟動了五年期的新一輪沿江規劃;其中一個重要方面,便是將限制沿江化工行業發展。
《財經國家周刊》亦了解到,為配合新一輪規劃,自2010年底起,江蘇省各縣市掛靠在地方發改委的“沿江開發辦”開始逐一撤銷,“原則上不再鼓勵化工企業沿江開發。”
翁立達等諸多專家則擔心,盡管地方政府也開始關注化工治理,但地方政府各自為政,具有風險隱患的化工企業集中建在江河水庫附近,“小風險會出現疊加遞增效應”。
環保部亦發現了這個問題。2009年2月,環保部正式啟動了針對環渤海、海峽西岸、北部灣、成渝和黃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區五大重點區域的戰略環評(又稱規劃環評)工作。與單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不同,戰略環評會從整個區域的政策、規劃及計劃層面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不單單限于單個項目。
換言之,一個已通過環評的建設項目,若放在區域規劃層面上,仍可能被認為“不符合要求”;這大大提高了化工業的門檻。
2009年國慶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正式實施。但直至今天,全國各地工業布局失衡,不考慮環境容量與風險的行為仍不鮮見。
北京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教授汪勁指出,雖然個別規劃環評項目在環保部干預下做得相對成功,但大部分項目都把“規劃環評”做成了“建設項目環評”的套路;加上很多地區和部門對規劃環評缺乏足夠重視,導致積重難返。
今年4月15日,國家環保部下發《關于做好“十二五”時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嚴格執行《關于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著重抓好化工石化園區和其他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環境風險產業園區規劃環評。
逆流而上?
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的專家學者均表示,治理長江需多借鑒國際經驗,需要解決好上下游之間的關系,避免走入下游治理、上游污染的“死胡同”。
專家口中的國際經驗,指的是曾被喻為“歐洲下水道”的萊茵河污染治理。這條流經瑞士、德國、法國、盧森堡、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沿途居住著近2000萬人的跨國江河,與長江一樣,曾經飽受沿岸工業污染之苦。
上世紀中期,戰后的歐洲百廢待興,大規模的戰后重建使萊茵河流域成為歐洲最主要的經濟命脈。多個工業區沿河分布,不斷索取工業用水的同時,也排放了大量工業污水。
1987年,萊茵河沿岸國家一致通過了《2000年前萊茵河行動計劃》。該計劃特點之一,便是將生態系統恢復作為萊茵河重建的主要指標,而并非簡單用若干水質指標來衡量。經過13年的治理,萊茵河才得以重生。
同濟大學周琪認為,中國的沿江上下游城市是否能緊密配合,成為治理長江相當重要的一環。長江要展開治理,首先要把整個流域的真實情況搞清楚。但現實是,“即便是只做整個流域的科研工作,單和各地政府協調起來就相當復雜麻煩,涉及太多城市,很難開展。”陳振樓表示。
不過,最令業內人士擔憂的,恐是近年來化工企業“污染逆流轉移”勢頭。例如,近兩年浙江省加大了對化工企業的治理,一些長江中上游省市地方官員則頻赴浙江招商,拿著關停企業的名單,希望“招而引之”。
“GDP至上的觀念,至今仍未改變;這種發展模式短期內能產生很高的經濟效益,但風險很高,環境代價很大。”安邦咨詢研究員劉小英對《財經國家周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