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恢復生態,改善環境質量,必須減少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總量。這是環保部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的原因。
文/萬本太
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是以生態功能現狀和潛力為依據,確定區域主體功能;以功能定位,確定區域發展方向;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確定區域開發強度。目的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形成協調的開發格局,促進經濟較快發展,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體現了人地和諧的自然觀,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
按功能嚴控污染物排放總量
環境污染的原因是由于接納了人類活動排放的各類污染物質,且超出了其自凈能力和容量,使環境系統自身的功能受到損害,長時期積累就造成生態失衡,甚至是功能喪失。因此,要想恢復生態,改善環境質量,必須減少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總量。這就是環保部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的原因。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日本實施得較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就實行了,對東京灣和瀨戶內海實行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效果。
中國在“十五”期間就開始實行了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那時是控制12項污染物,其中水中8項,大氣中3項,固體廢棄物1項,但沒有完成目標任務。“十一五”期間,國家又繼續實行此項制度,控制指標減到2項,目標是在2005年排放量的基礎上削減10%。到2009年底,實際超額完成了任務。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減12.45%,SO2排放量比2005年削減14.29%。
污染物排放量,是依據區域經濟發展基礎,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和區域功能定位等綜合因素進行分配的。對東中西三大地帶來說,在現有排放量的基礎上,東部削減力度大一些,中部處于平均水平,西部削減力度小一些,有的省份甚至是不削減,還要給增量。這在“十二五”期間,將體現得更充分些。比如像青、藏、新、蒙等省區就是如此。
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可促進區域經濟結構調整。比如,某區域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分配額是既定的,要想再建設符合區域發展方向的項目,就必須通過調整產業結構,采取上大壓小,“騰籠換鳥”的措施,關停高污染、高耗能、效益低的企業,騰出總量來才行。
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在不同主體功能區內怎么實行呢?
禁止開發區不允許開發,因此不分配污染物總量;限制開發區,受開發強度所限,因保護主體功能的需要,分配污染物總量有限,要開發項目也只能是知識經濟型和綠色經濟型;優化開發區,多數是已無環境容量的地區,因此,不會分配增量。而要想發展,只能采取調結構,轉變發展方式,采取“騰籠換鳥”的辦法。
重點開發區,可以分配增量。這些地區多是發展不足,有環境空間。但是,總量分配需以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要求為限。所以,開發建設項目,一要依據產業規劃把好產業政策關;二要依據功能區的要求,把好污染物排放標準關;三要把好分配給企業的許可排放總量關。
把好環評驗收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