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另謀他路
????怎么辦?卿正科想到了另一套評價標準:建設部門的《住宅設計規范》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兩者同樣為國家標準,但規定住宅臥室允許噪聲級為晝間小于等于50分貝,夜間小于等于40分貝。賈女士說她也重新聘請了檢測單位以上述標準進行測量,主臥噪音仍超過40分貝。
????起訴條件似乎完備了,卿正科和賈女士卻都不想走這一步,“因為勝訴了也未必能解決問題;我們要求開發商采取措施將噪聲降低到30分貝以下,而非40分貝以下,北苑家園噪聲案就是很好的例子,33分貝就足以讓人無法安寧”!
????卿正科說他不明白:07復函的出現本身就是為了解決電梯噪聲評價問題的———關于居民樓內電梯、水泵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問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實施監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和如何評價等問題;《住宅設計規范》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也沒有針對性規定。“現在為何又發函將07復函否定了”?
????卿正科長期關注噪聲污染領域,“電梯噪聲第一案”也是他代理的,他說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電梯、水泵等引起的低頻噪聲問題正引起越來越多地關注,全國各地糾紛不斷,應在法律體系中尋找解決的出路,“我認為界限放在40分貝是不合時宜的”。
????法律急需完善
????12月4日,記者咨詢了一名長期做噪聲測量的業內人士,他表示,正常情況下85分貝以下的噪聲不會對人體產生直接危害,但在休息環境下,40分貝左右的低頻噪聲,如電梯等產生的噪聲,很容易引起人主觀上的反感,提升煩躁度,睡不好覺,進而影響健康。
????他告訴記者,09復函之前市場中具有噪聲監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大多采用廠界標準來測量電梯等引起的噪聲,原因有三:環保部07復函確定了可以參照廠界標準;廠界標準相比《住宅設計規范》更新,前者是2008年實施,后者距今已有10年;界限劃在30分貝顯然比40分貝更受老百姓歡迎。
????“但適用廠界標準的時間顯然不會太長,07復函中‘參照執行’四字足以說明‘適用’只是暫時性的;在業內看來,電梯等引起的噪聲評價標準本身就應該由建設部門制定,完善《住宅設計規范》才是根本。”上述人士稱,目前業內已對09復函議論得熱火朝天,他相信09復函標志著新《住宅設計規范》即將出臺,而且40分貝界限將可能被修改得更為嚴格。
????“可現在畢竟還沒有出臺新標準。”卿正科說,目前他正準備給建設部門和環保部門發函,要求他們盡快提供合適的標準或暫時恢復07復函;他希望《住宅設計規范》修改時能強制規定:電梯不應與臥室近鄰布置。“同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也應該明確規定電梯等引發的低頻噪音由誰負責、如何適用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