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的信息表明,如果印度尼西亞政府要求在該國境內只使用本國國旗的船只,則2011年其石油和天然氣生產量可能下降高達196萬桶油當量。
印度尼西亞石油協會表示,如果[沿海運輸]原則實施,該國可能會失去每年多達13美元的投資。
據稱,生產和投資的損失將來自四大生產分成合同持有商:雪佛龍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康菲石油公司和道達爾勘探與生產公司。
其他一些國家,如中國、澳大利亞、印度、巴西、美國也實施了沿海運輸原則,但他們明白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特殊性,為此他們都在該原則中排除某些類型的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