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回放
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車間發生爆炸事故。松花江較高濃度污染帶25日抵達哈爾濱市區。環保總局11月25日通報,松花江蘇家屯斷面硝基苯濃度24日18時為0.4417毫克/升,超標25倍,25日零時為0.5805毫克/升,超標33.15倍。
因哈爾濱城區水體受到松花江上游來水污染。為確保市區內人民群眾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用水安全, 11月22日,哈爾濱市區市政供水管網開始停止供水,停水時間4天。
11月22日哈爾濱市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協調飲用水市場供應,哈爾濱市從牡丹江、佳木斯、綏化、大慶、齊齊哈爾、雞西、五常等市共調入瓶裝水、桶裝水550 噸。此外,沈陽市也緊急援助哈爾濱600噸飲用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2月2日就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事件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切實把加強安全生產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來抓。
通報指出,這起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估計不足,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為此,解振華同志向黨中央、國務院申請辭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職務,這一請求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
(據新華社電)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