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環境保護局建設的這幢大樓,名叫“環境保護監察技術信息樓”,在鄭州市中原西路上,風格別致,外形如同一對合起的羽翼,是鄭州市區西部少有的漂亮建筑。
根據通報,鄭州市環境保護局在組織建設該大樓過程中,違反相關法規,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建設內容,超出初步設計批準建筑面積4900平方米,超出核定總投資2636.28萬元,其行為在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中影響惡劣,已經造成嚴重不良后果。
鄭州市政府再次強調,今后,凡未經批準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造成項目總投資超概算的,市政府將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根據《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對鄭州市環境保護局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鄭州市環境保護局在規定期限內認真整改。
鄭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此樓已經基本完工,擬于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該局有關人士說,由于近年建筑材料漲價,僅此項費用就超支1000余萬元。
通報要求鄭州市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和投資額辦理投資項目的各項手續,杜絕再次發生此類問題。(記者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