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時報記者 許孟婕
經過連續10天的深入走訪調研,國家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昨日向昆明市通報督查情況。
昆明市對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達標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自2009年以來,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所聯合公安部門對16起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件進行查處,行政拘留了11人,判處有期徒刑1人,工作成效走在西南前列。
“十一五”投入171億元治滇池
5月14日至5月24日,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調研督查組一行15人會同云南省環保廳,采取聽取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查閱文件資料、開展現場檢查等方式,對昆明市所轄的呈貢、東川、安寧、宜良、富民、祿勸、尋甸等7個縣(市)區和經開、高新、滇池度假等3個開發區的環保工作進行了調研督查。
“十一五”期間,滇池治理實際完成投資171.77億元,是“九五”和“十五”時期總投資的3.6倍。
通過督查調研,督查組對我市近年來在環境保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昆明市近年的環保工作成效顯著,強力推進滇池治理并取得實效,使“十一五”成為治滇成效最為明顯的5年,水質惡化得到明顯遏制。
全國首創執法聯運機制
昆明在全國率先建立由公安、檢察等19個部門參與的環境司法行政執法聯運機制,走在西南地區乃至全國的前列。
另外,昆明在全國首家出臺《昆明市環境公益訴訟救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辦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解決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權益歸屬、訴訟程序等問題。截至目前,昆明先后出臺環保工作的163個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啟動宜良、晉寧、石林3個國家生態縣,20個省級以上生態鄉(鎮)和300個市級生態村的創建工作。
昆明還自加壓力增加減排項目,超額完成“十一五”減排任務,“十二五”減排工作開展順利。
此次督查組共計檢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17家(其中經營單位5家、產生單位12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的考核結果為:達標企業7家,基本達標企業6家,不達標企業4家。督查組表示,相比以前的情況,昆明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均有所提高,達標率較前幾年有大幅提高。
另外,昆明飲用水源保護得到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規劃環評編制情況較為良好。
針對環保問題昆明提出整改方案
督查組也指出了在督查調研中發現的缺乏減排聯動機制,以及污水處理、監察監測標準化等方面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督查組向昆明市提出,應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國務院《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嚴格落實環保“一票否決”和“一崗雙責”制度;進一步加大減排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十二五”減排工作聯動機制。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力度,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加快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設立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建立健全審批聯動機制,嚴把項目審批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質量,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實施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建設保護好滇池濕地生態系統。
副市長王道興表示,對于督查組在督查、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昆明市將迅速采取措施認真整改,全面扎實推進各項環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