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湘潭訊 楊建國在湘潭市高新區開了一家非法小電鍍廠,用后的電鍍液不經任何環保處理,就直接向外排放。楊建國對環保部門的宣講置之不理;湘潭市岳塘區法院依法對其強制停產,楊建國竟將法院封條擅自撕毀。3月14日上午,岳塘區法院依法對楊建國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這也是湘潭首例因為環境污染問題被拘留的案子。
楊建國的這家小電鍍廠位于雙馬鎮一建材公司旁邊,位置比較偏僻。湘潭市岳塘區環保局副局長胡洋介紹,接到市民舉報后,環保局派人調查核實,依法認定楊建國擅自建設的電鍍生產線,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小電鍍”。該電鍍廠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電鍍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外排。岳塘區環保局對楊處以罰款20萬元,責令其立即改正以上環境違法行為,拆除所有電鍍生產設備,對電鍍廢液污染的土地進行處理。湘潭市環保局多次派人上門宣講環保法律法規,責令電鍍廠立即停產,但楊建國拒不履行處罰決定,仍然繼續生產。
岳塘區環保局向岳塘區法院申請執行《對楊建國的電鍍廠環境污染行政處罰的決定》。岳塘區法院受理立案并審查后,依法對楊建國的電鍍廠采取強制措施,予以停產查封。楊建國竟將法院的封條撕毀,將廠房和設備租與他人繼續非法生產。
3月14日,岳塘區法院依法對楊建國下達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書,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5天。湘潭市環保局表示,今后湘潭環保部門對這類違法排污的案件,除依法作出環保行政處罰外,還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處罰。記者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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