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昨天舉行新聞發布會,環保部在會上正式發布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標準強調以保護人體健康為首要目標,除新增PM2.5和臭氧兩項監測指標外,還收緊了PM10等指標。2016年1月1日將是標準在全國實施的“關門時間”。
新標準“低軌”接國際
近年來我國部分城市連續出現灰霾天氣,公眾盼望新頒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能將PM2.5納入常規監測范圍。記者注意到,新標準增設了PM2.5平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表示,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技術發展水平決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僅能與發展中國家空氣質量標準普遍采用的世衛組織第一階段目標值接軌。因此,新標準僅僅與世界“低軌”相接。要實現與WHO提出的指導值接軌,還有更長的路要走。此外,標準還收緊了PM10的限值濃度,年均濃度值二級(達標)由過去的100微克/立方米縮小至70微克/立方米。
據介紹,我國對PM2.5的監測確定了兩類方法:手工監測方法和自動監測方法。這兩種方法是作為評價空氣質量的標準方法,用其他方法監測出來的數據可以作為參考。
三分之二城市不達標
吳曉青指出,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實施后,中國將有2/3的城市達不到空氣質量的要求。“到去年底為止,我國已經具備對PM2.5和臭氧監測條件的城市56個,有監測設備169臺/套,同時具備PM2.5和臭氧監測條件的有50個城市。”他稱,“十二五”期間,全國將建成1500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前期投入超過20多億元,每年新增的費用也將超過1個億。
他表示,新標準將分期實施,2012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2013年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級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實現全國范圍全面實施。
個別數據不能反映整體
對于個別國家駐華使館公布所監測的PM2.5指數問題,吳曉青表示,簡單以PM2.5的日均值標準來評價小時的空氣質量的做法,不符合國際通行規范,也不能反映整個北京市的空氣質量狀況。
吳曉青稱,“我國現在制定的新的空氣質量標準以及新的評價技術規范,與國際通行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是一致的。按照新發布的技術規定,北京市將實時發布每個監測點位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項污染物的濃度和空氣質量的分值數,監測結果會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他表示,目前北京市布設的空氣環境質量監測點已經覆蓋外國駐華使館區域,應該能夠滿足包括駐華使館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公眾了解北京空氣質量的需求。
晨報記者 張璐
PM2.5新標限值
PM2.5年平均限值是:一級為15微克/立方米,二級為35微克/立方米。
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一級35微克/立方米,二級為75微克/立方米。
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一級為100微克/立方米,二級為160微克/立方米。
■新聞背景
我國現行
環保標準1307項
晨報訊 (記者 張璐)記者昨日獲悉,截至“十一五”末期,我國累計發布環境保護標準1418項,其中現行的標準有1307項,被更新或廢止的標準有111項。目前,環境保護標準的影響范圍已覆蓋水、空氣、土壤、聲與振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生態、核與電磁輻射等環境保護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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