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縣出現以環保局名義設培訓班收費騙局
▲這份傳真件無論是格式還是文字,都很難看出破綻。 曾亮超 攝
▲文章上的印章為假公章。
▲假通知直接聲明,凡不按照規定參加培訓將被罰款甚至停業。
南方日報訊 (記者/蔡莉莉)“……經研究決定舉辦2011年度重點工業企業環保培訓班……凡不按照規定參加培訓,進行申報的單位,根據相關條例處3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昨天下午,記者接到清新縣某化工企業一周姓工作人員報料,稱該企業昨日上午接到蓋有“清新縣環境保護局”印章的“重點工業企業環保培訓班”的傳真通知,要求他們派兩人參加,并需把1020元培訓費于4月30日前匯入指定賬戶。
周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接到這份傳真件后,起初并未意識到有問題,到了銀行匯款時,周先生才警覺到,傳真件上的賬戶是私人賬戶。公司高層當即通過電話向清新縣環保局咨詢核實后,才明白這是騙子行騙的新伎倆。
“以往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從來沒以這種形式下達的,而且就是需要繳納培訓費用,也都是到指定部門交款,怎么可能打到一張私人銀行卡上?”周先生告訴記者,就是這一點讓他發現破綻。
記者注意到,傳真件是一張打著清新縣環境保護局名頭的通知,上面注明培訓對象、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并語氣強硬地聲稱:“不允許缺席,務請各有關企業安排好工作,準時參加培訓。凡不按照規定參加培訓、進行申報的單位,根據相關條例處3000元-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通知”要求參加培訓人員必須在4月30日前將培訓費存入一個賬號為“6228481771008133113”的農業銀行財務賬號,開戶名為“彭黎明”。通知上還特意“提醒”,到時要憑銀行匯款憑證報到,開具發票。
“這份傳真件無論是格式還是文字,都很難看出破綻,很具有迷惑性。”周先生說,要不是經過咨詢確認,相信收到傳真的企業都不會有疑心。
隨后記者致電清新縣環境保護局,該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是剛剛獲知此事,暫時還無法統計有多少家企業接到“詐騙通知”,該工作人員建議,若有企業再接到“詐騙通知”應向清新縣環境保護局咨詢核實,并報警處理。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報料人: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