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全省環保系統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響應預案,組建環境應急省級專家庫,常抓不懈,有效遏制了我省環境突發事件,成效明顯,全省共處置突發環境事件28起。其中,澄江縣錦業公司砷污染、富寧縣“6·7”粗酚泄漏污染水體、鎮沅縣黃金公司廢水污染麻陽河等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突發環境事件得到妥善處置。辦理國家12369環保熱線網站投訴和環保部交辦查處的事件105件,受理環境投訴10203件,辦結10029件,辦結率達98.3%。
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我省連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出動執法人員25.9萬余人次,檢查企業5萬余家/次,立案查處企業1843家/次。省環保廳對32項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實施了掛牌督辦,對59家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處罰809萬元。
拓展環境執法新途徑。省環保廳與中國人民銀行昆明支行、銀監局建立了落實環境法規防范信貸風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向金融信貸部門通報環境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和環保專項行動省級掛牌督辦企業及項目。積極探索重大行政處罰事前約談違法違規企業負責人的工作機制,取得良好效果。
昆明市、玉溪市政法機關在全國率先成立環保公安分局、環保法庭和環保檢察機構,建立了環境保護執法協調機制。昆明市環保局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對某企業亂排污水直接導致附近村民、牲畜飲水困難,損害環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為全省首例。
記者 田逢春(云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