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世昕)環保部、交通部等11個部門日前出臺文件,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間嚴管噪聲污染。這份名為《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十二五”的環保規劃中應該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的章節,有關部門制定的鐵路、交通和民航“十二五”規劃,應有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內容。
根據這份文件,今后,環保、交通、建筑等監管部門將加大交通、施工、工業、生活等四個領域的噪聲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包括:控制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行的噪聲污染,加強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實施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明確限制室內裝修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力度,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