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解決嚴重危害農村居民健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中央財政設立了農村環保專項資金。
然而,一些地區在使用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時,存在項目方案不科學、項目建設啟動不及時、建設程序不合規等問題。筆者認為,要讓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發揮最大效益,應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要制定好農村環保規劃。各地要緊密結合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實際,抓緊制定農村環保規劃;要找出當地農村環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針對農村垃圾或污水等突出環境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要做好前期工作,積極爭取項目,落實資金,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
其次,要科學制訂農村環保治污方案。不同地區存在不同的環境問題,應該有針對性地制定治污方案。在環境問題集中區域,應實施連片綜合治理,建設集中治污設施;對居住分散、經濟條件差、邊遠地區的村莊,可推廣分散型、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處理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農村治污設施設計不要過于高、精、尖,因為這不利于下一步的運行管理;運行費用也不能太高,否則不利于污染治理設施長期正常運行。
第三,要加強對人員培訓工作。要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項目申報人員的培訓;可以從當地農村選拔一些有高中、初中文化的農民,對其進行環保專業知識培訓,以解決農村環保人才缺乏的問題。另外,目前我國農村普遍缺少環保方面的專門人才,也可以從城市選派一些大、中專畢業生支援農村。
第四,要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各級紀檢、審計和監察部門要對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進行跟蹤檢查,嚴防資金被擠占、挪用。對于在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貪污、挪用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等問題,要嚴肅查處,嚴格追究責任。
第五,要細化檢查內容。有關部門對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的檢查不能“走馬觀花”,要細化檢查內容,包括是否按照要求成立機構;地方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項目是否及時啟動、順利實施等;要對農村環保專項資金建設項目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進行審查,確保資金用在需要重點支持的領域,可解決農村突出環境問題,促進農村生態示范建設;另外,還要檢查工程項目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改變建設項目內容和規模等情況。史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