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重慶視窗
據了解,“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是經國務院同意保留的、由環保部組織開展的城市環保綜合創建活動,包括基本條件類、經濟社會類、環境質量類、環境建設類、環境管理類等5大類26項考核指標。
在經濟社會方面,創模要求重慶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8500元,環保投資指數≥1.7%;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單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萬元工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在環境質量方面,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11天以上且主要污染物濃度達標;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分貝;交通環境噪聲平均值≤70分貝。
環境建設方面,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50%;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8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醫療和工業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等。
“通過開展創模活動,將有利于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有利于解決環境突出問題,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提速建設長江上游生態文明示范區;有利于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發展環境,更好地擴大開放和吸引外來投資;有利于塑造‘內惠民生、外樹形象’的城市品牌,助推‘五個重慶’建設。”曹光輝表示。
根據重慶“創模”工作方案,重慶“創模”范圍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壩、九龍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等區的行政區劃范圍(含北部新區),涉及151個街道(鎮),幅員面積5473平方公里。計劃今年6月召開動員會,2010—2012年完成創模工作任務攻堅,爭取2013年通過國家驗收。
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全國47個重點環保城市中,天津、成都、銀川、廣州、南京、杭州、沈陽、福州、長春、海口、大連、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南通、桂林、寧波、青島、蘇州、煙臺等21市已獲得“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稱號。
重慶確定2010年環保工作三大目標
至少保證300個藍天
又訊:在
環境質量目標:
2010年主城空氣質量滿足優良天數達到300天以上,其余各區縣(自治縣)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上年有所增加。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總體滿足Ⅱ類水質;全市次級河流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78%;公共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主要指標達標率主城區和區縣城區均達到100%,鎮(鄉)達到80%。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平均值分別控制在55分貝和68分貝以內。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6%。
總量減排目標:
201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排0.5%,二氧化硫排放量減排1.5%,全面完成國家規定的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污染防治目標:
2010年全市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8%。全市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率達到36%。各區縣(自治縣)城區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