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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靈發言
新華網北京3月6日電 一直關注環保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民進湖南省委副主委潘碧靈今年兩會把目光聚焦在了農村環保問題上,他認為,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不少工業污染在向農村轉移,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農業污染和工業污染疊加,危害農民群眾健康,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村社會穩定。而現在我國環境管理重點在城市,鄉鎮基本沒有環保機構,環境管理極為薄弱,與農村環境保護所面臨的任務嚴重不相適應,制約了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快速發展。
潘碧靈認為,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線長面廣,涉及多個方面、多個領域,僅靠縣級環保機構去抓去管,往往是鞭長莫及、無暇顧及。環境保護與計劃生育、土地保護被列為我國的三大國策,計劃生育和土地保護都已在鄉鎮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和管理機構,唯獨環境保護沒有在鄉鎮設立專門的管理人員和管理機構。因此,設置鄉鎮環保機構,己是時勢使然,也是環境保護發展的必然要求。
潘碧靈告訴記者,目前,我國一些地方已經開始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環保機構。湖南省溆浦縣在全縣設立九個環境監察中隊,各中隊分別配置6至9人:各鄉鎮配備一名農村環境監察員,工業重鎮配備兩名環境監察員。通過環境監察中隊、農村環境監察員的設置實現了農村環境管理的延伸,通過分散管理、集中執法,強化了農村環保問題的解決力度,成為新農村建設不可忽視的力量。“其他各省市也在積極探索農村環保機構的建設。試點建設的經驗表明:建設農村環保機構,將進一步健全環保監管體系,是環境保護工作重心下移、向農村延伸的有效途徑,將強化鄉鎮環境保護監控和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能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有效提升對環境事故和環保糾紛的調處能力,一些因環境問題引起的社會矛盾在基層可以得到及時調解。”
如何做好農村環保機構建設?潘碧靈建議,應該盡快進一步加強農村環保機構建設試點,建立完善鄉鎮環境監管制度。全國可考慮先試點再全面推進。首先在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兩型社會”改革試驗區以及成都、重慶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地進行試點,其他省區市可選擇三四個縣進行試點,再將試點地區的好經驗和做法在全國范圍進行推廣,最終在全國實現農村環保機構全覆蓋。“對于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人口密度和不同國土面積的鄉鎮,可考慮采用不同的模式進行鄉鎮環保機構的設置。對于經濟較發達、工業企業較集中、人口較多、環境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單獨設立環保機構,對于中西部偏僻山區的鄉鎮以及小流域范圍鄉鎮分片設立環保機構,對地理空間相連的幾個鄉鎮進行統一的環境管理。同事,編制人事部門要加大建立農村環保機構的調研和支持力度。結合政府機構改革,研究出臺農村基層環保機構建設的指導性意見,對全國鄉鎮環保機構建設做出規劃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