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承德電?(記者鄧學軍)?違法硫酸廠一直在生產,但縣政府始終沒有對該廠采取關閉措施。深受其害的56戶農民在中華
環保聯合會的法律援助下,日前將不作為的縣政府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縣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立即關閉違法生產的硫酸廠。這是發生在我省興隆縣的一起
環保官司,也是中華
環保聯合會進行法律援助的第一案。?
狀告縣政府的是興隆縣半壁山鎮靳杖子村的農民。案由是興隆縣政府對于造成該村?
環境污染的企業沒有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1989年,興隆縣政府在該村建起了一個年生產能力1.5萬噸的硫酸廠———興隆縣硫酸廠。2001年1月14日,承德市
環保局批復了對該廠進行年產4萬噸的技改項目建設,同意在原廠址基礎上進行擴改建設。
今年6月,興隆縣硫酸廠被別人收購,更名為興隆縣興業?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公司),興業公司仍沿用已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生產工藝繼續生產。而在2001年下半年,在興隆縣硫酸廠的馬路對面,又建立了另一家硫酸生產企業。因為硫酸廠的環境污染問題,附近的56戶居民選出3名代表,從今年4月份開始到國家有關部門上訪,要求關停違法生產企業。
承德市
環保局分別于今年7月12日和8月9日,向興隆縣政府提出了《關于興隆縣硫酸廠信訪案件處理建議》和《關于興隆縣硫酸廠復產問題處理意見的函》,明確指出了硫酸廠違法生產的事實,并提出了處理建議和意見。但直至今日,興隆縣政府并沒有對該企業采取關閉措施,硫酸廠仍在生產。
受害農民要求關閉污染企業的呼聲得到了中華
環保聯合會的支持。9月份,中華環保聯合會指派環境法律服務中心的法律人員對硫酸廠的污染問題進行了調查。經調查,中華環保聯合會認定興隆的硫酸廠污染問題確實存在且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依法應當由興隆縣政府予以關閉。中華環保聯合會表示向56戶農民提供法律援助。
在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法律援助下,由北京市金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嚴浩擔任代理人,10月下旬,56戶村民將興隆縣政府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興隆縣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立即關閉違法生產的興隆縣興業化工有限公司。10月31日,興隆縣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56戶農民終于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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