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 員戴維) 因未能履行“空氣
環保”協議,揚州一家裝公司被客戶告上法庭,昨日,該首例家裝空氣
環保案在揚州開庭受理。2004年10月,揚州市民陳某與該市一裝潢公司簽訂了《家庭裝潢工程合同》,約定由該公司包工包料為其新房子施工裝潢。因擔心裝修公司購買劣質材料導致室內空氣污染,合同中,雙方特意對空氣
環保要求作了約定。裝修結束3個月后,陳先生委托揚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室內環境空氣質量進行了檢測,結果發現甲醛指標超標。隨后,他便與受委托施工的裝修公司進行交涉,希望按合同條款給予賠償 。該公司也對房屋裝修采取了補救措施,但陳某并不如意。陳先生認為,根據國家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裝修人委托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在交涉未果的情況下,陳某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將為其房屋裝修的裝潢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揚州市區,這也是首宗以空氣
環保違約將裝潢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例。
據悉,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經審核決定立案,并于昨日上午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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