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住在二樓,底樓用戶擅自將通往花園公用通道的隔墻拆除,同時在底樓通往公用廚房的過道上砌起一堵磚墻,使王無法使用公用花園及廚房,王將底樓住戶告上了法庭,該住戶以隔門為新違章建筑為由,將王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底樓住戶拆除其違章建筑,同時判王拆除該隔門……
律師認為,如果王小姐所自述的情況全部屬實的話,建議如下:
一、如果底樓住戶告你的判決尚未生效,你可以提起上訴,要求二審法院糾正一審法院的判決;如果底樓住戶告你的判決已經生效,你可以通過申訴申請再審,要求改判。
二、無論是上訴還是申訴,你都要注意運用證據來證明你所述的事實,再運用法律達到維護你合法權益的目的。如果你的租賃合同中明確有隔門的記載,你應當將租賃合同作為證據,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證明隔門是你有權使用的,也就證明了隔門不是違章建筑;如果你的租賃合同中沒有隔門的明確記載,為證明隔門已經存在了二十余年,你可要求物業部門、居委會等出具證明,也可將你購房時房管部門未要求拆除隔門的書面材料作為證據,來證明隔門不是新的違章建筑,不應判決你拆除。另外,電表是否位于隔門內,你也可向供電部門要求出具證明或直接將電表的安裝位置拍照舉證,相信法院會根據事實糾正原判的。
環保 環保新聞 環保信息
上一篇:
木窗簾盒的施工以及驗收
上一篇:
天然胡桃木成人造板 假一罰十承諾引官司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