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廣東省佛山市譚某夫婦委托當地某裝修公司對其住房進行包工包料裝修,后搬進新裝修的新房居住,3個多月后蘇某突然流產。經室內檢測機構測定,新房客廳臥室空氣中甲醛濃度均超標,其中主臥室超過國家標準4倍多。雙方經多次協商,譚某夫婦認為胎兒流產系裝修污染造成,今年6月將佛山某裝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已付的裝修費、拆除施工費、醫療費、誤工費、檢測費、租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86000多元。佛山市禪城區法院經過兩次開庭調查,最后于2003年12月3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裝修商對原告室內裝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回原告裝修費用1.9萬元,支付原告醫療費、誤工費、檢測費、租房費8791元,并支付原告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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