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新房才3個月,就因懷疑由于裝修污染而使母子同患血液性疾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南京市民栗某將裝飾公司告上法庭,經過長達9個月的法庭辯論,2003年7月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作出判決,消費者勝訴獲賠590065元。
2001年10月南京市民栗某請南京某裝飾公司對自己購買的的一套60平米的住宅進行裝修,2002年1月栗某搬進了新房,結果入住新房才3個月,栗某及其母發現同患再生障礙性貧血。2002年8月經南京市環境檢測中心對住房進行室內環境檢測,結果發現室內環境中甲醛超標12.6倍,揮發性有機物超標3.3倍。于是,栗某將裝飾公司告上法庭,經過長達9個月的時間的審理,2003年7月法院裁定原告栗某勝訴并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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