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人們把自然界產出的油狀可燃液體礦物稱為石油,把可燃氣體稱謂天然氣,把固態可燃油質礦物稱為瀝青。隨著對這些礦物的深入研究,認識到石油、天然氣、瀝青在成因上互有聯系,在分子組成上都屬于碳氫化合物。我國古代對石油和天然氣的發現、開采、認識和利用,源遠流長,具有悠久的歷史,我國是世界石油古國之一。
據史料記載,從兩千多年前的秦朝開始,我國古代人民就陸續在陜西、甘肅、新疆、四川、華北、山東、廣東、臺灣等地區的 30 多個縣,發現了石油和天然氣,并以采集和利用。公元前 3~1 世紀,我國在四川臨邛(今邛崍縣)就發現了天然氣,當時稱為“火井”。
世界上最早記載有關石油的文字,見于我國東漢史學家班固(公元 32~92 年)所著的《漢書》中,書中記有“高奴有洧水可燃”。(高奴在今陜西省延長一帶,洧水是今延河一條支流。)我國不僅是世界上最早發現、利用石油和天然氣的國家之一,而且在石油鉆井、開采、集輸、加工和石油地質等方面,都曾創造過光輝的業績,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歷史上,石油曾被稱為石漆、膏油、肥、石脂、脂水、可燃水等,直到北宋時科學家沈括(公元 1031~1095 年)才在世界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石油”這一科學的命名。沈括于 11 世紀末成書的《夢溪筆談》中說:“鹿延境內有石油,舊說高奴縣出脂水,即此也”。
1976 年,臺灣中國石油公司編寫的《中國石油志》指出,我國北宋李日方 ( 公元 925~996 年)等編寫的《太平廣記》中最早載有“石油”一詞,先于沈括約 100 年,有待進一步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