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擬定并獲審批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主要內容是: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并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而最高零售價格,將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
中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是發改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個工作日為周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4%時,即調整國內成品油的價格并向社會發布相關價格信息,以使成品油價格能夠更真實、更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促進資源合理利用與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