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 曹俊
來自財政部的消息稱,中央財政近日下撥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資金17億元,加上之前預撥的36億元,2012年撥付資金已達53億元。
據介紹,中央財政實施“以獎代補”的方式,按照嚴寒地區55元/平方米、寒冷地區45元/平方米的標準對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予以補助。2012年,預計將完成節能改造面積1.9億平方米,近300萬戶居民將住上“節能暖房”。
“建筑能耗占我國總能耗的30%,一些大城市甚至達到40%以上。”皇明太陽能集團董事長黃鳴近年來一直致力于建筑節能推廣工作,他在今年“兩會”期間接受采訪時說:“如果下一屆我還能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我將繼續推動建筑節能立法工作,這是我的職責和使命。”
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總人口將達到14.72億元,按2020年人均居住面積30平方米的水平計算,由現在到那時,需新建住宅200多億平方米。
建筑與住宅業的迅猛發展,對我國能源供應提出了嚴峻挑戰。
建筑節能需要哪些政策?
建議完善標準體系,配套激勵政策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重大。北方地區已經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南方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尚未有效開展,同時全面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況平接受采訪時表示。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已明確,“十二五”期間,要完成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面積4億平方米以上,啟動和實施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00萬平方米。
隨著《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相繼出臺,建筑節能被納入了依法治理的軌道,也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原則、實施步驟、技術方案、驗收評價和融資渠道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但是,現在國家對低碳建筑的應用還比較少,主要原因是行業還沒有制訂出相關標準,國家也沒有出臺相關鼓勵政策。
況平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一是絕大部分既有建筑普遍存在建成年代久遠、產權形式復雜、結構形式各異的特點,實施節能改造前期調研、協調的難度較大;二是缺乏調動既有建筑所有權人進行節能改造積極性的激勵措施,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特別是南方地區)的實施難度很大;三是當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往往由政府部門引導、推動,尚未形成主動進行節能改造的市場化機制。
“因此,‘十二五’期間要完成國家提出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目標任務,必須盡快明確相關政策配套措施。”況平認為,要建立不同氣候地區、不同類型建筑進行節能改造的技術標準體系并開展示范,科學指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天津市建筑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張肇毅建議,要制訂綠色建筑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評價體系,結合各地的氣候、資源、經濟及文化等特點,建立針對性和可行性強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和實施細則。
此外,他建議,在鼓勵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應用的同時,還應鼓勵因地制宜地利用傳統環保型材料。
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剛一直致力于節能玻璃的研發推廣,同時關注建筑節能工作。他建議,應完善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技術指標;在強制推廣節能建材的同時,輔助以經濟激勵等配套政策;加強對綠色建材企業的管理力度,通過減免稅等政策扶持符合要求的企業發展。
王剛還建議,加大建筑節能監管力度,建立建筑能效標識制度。同時,加強綠色建筑的輿論引導和監督,提高相關主體的節能意識和參與積極性。
況平還建議,應參照國家在北方地區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給予55元/平方米補助的經濟激勵措施,明確支持南方地區實施節能改造的財政補貼標準,并進一步研究落實除財政補貼以外的其他財稅激勵措施。比如,建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專項基金,用于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補助等。
新能源建筑一體化能否推廣?
預計未來可替代全社會30%左右的年用電需求
“新能源建筑一體化(BIPV)將是新的經濟增長點,并將成為實現節能減排、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會長、漢能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河君說。
所謂新能源建筑一體化,就是將太陽能光伏電池板與建筑物屋頂、外立面相結合達到充分利用太陽能的功效。
目前,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已經對BIPV項目與電網之間實行雙向凈電量結算,使擁有BIPV發電設施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向電網輸送的電量,對比自己的電費賬單,與電網之間進行多退少補的雙向結算,也就是只計算凈消費。
預計到2020年,新能源建筑一體化的大規模應用可替代全社會30%左右的年用電需求。據測算,全國現有及新增新能源建筑物一體化潛在的市場裝機容量,到2020年約為10億千瓦左右,相當于新增368個葛洲壩或45個三峽電站,其潛在的二氧化碳減排量每年約13億噸,約相當于我國每年排放總量的20%。
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到“十二五”末,力爭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主要為光電一體化建筑)應用面積25億平方米。
同時,政府補貼也向BIPV傾斜。根據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1月5日公布的《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對光電建筑的補貼標準比2011年提高了3元/瓦。
李河君認為,大規模推動新能源建筑一體化產業的意義在于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從原材料到成品,直至最后的安裝應用,是典型的工業化過程,尤其是擁有自主技術的薄膜太陽能電池技術,橫向涵蓋了節能環保、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4個產業領域,能夠有力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新能源建筑一體化市場潛在規模達12萬億元左右,除拉動等額的光伏組件和其他系統部件制造產出之外,參照投資拉動‘乘數’效應,又會帶動兩倍以上的上下游全產業鏈產出增長,總體拉動經濟增長規模可達20萬億~40萬億元,累計創造4萬億元的財政稅收。”李河君認為,若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得到落實,BIPV即可市場化。
全國工商聯建議,國家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先試點后大范圍推廣的做法,對已建和在建的工商業及居民建筑,凡是經過新能源建筑一體化改造的,分別給予較大力度的契稅、房產稅等相關稅費的減免政策,并將新能源建筑一體化改造作為新建建筑審批的先決條件,鼓勵自發自用和上網,與電網實行凈電量結算。同時,通過信貸優先、利率優惠等專項政策,鼓勵新能源建筑一體化企業的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怎樣步入市場?
大型公共建筑的平均能耗是城鎮住宅的5~10倍,節能潛力更大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通過節能效益分享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的方式,是一種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改造的服務機制,應大力推廣應用。”況平認為。
占城鎮建筑總量不到3%、總量約4億~5億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單體規模大于兩萬平方米、且采用中央空調的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高,但節能潛力巨大。
據統計,我國大型公共建筑平均能耗為101.77kWh/平方米·年,與我國城鎮住宅單位面積能耗17.4kWh/平方米·年相比,大型公共建筑的平均能耗是城鎮住宅的5~10倍。據測算,公共建筑節能潛力普遍在30%以上,有些大型公共建筑甚至可達50%以上。
在我國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未得到廣泛應用,原因何在?
第一,單個項目商業合同額低,企業積極性不高。同樣是節能改造,工業節能與建筑節能的合同額相差甚遠,工業節能項目的合同額通常在千萬級,而建筑節能項目的合同額往往只有數十萬元。
第二,建筑節能綜合改造難度大。建筑節能綜合改造包括建筑外圍護結構、機電設備系統、室內環境調節裝置、系統運行控制調節措施以及建筑設施運行管理等多個環節,各項技術有機結合才能達到節能效果,過程十分復雜。目前,行業內這樣的公司還不多,多數節能公司只能提供單一產品或一兩項技術,建筑節能改造中往往只能完成一些最容易的環節。
第三,綜合改造周期長、回報慢。綜合改造是解決建筑節能問題的根本途徑。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涉及現場測試和診斷、方案分析、圖紙設計、產品選購、工程實施、系統調試直至常年運行維護的全過程。從前期洽談直至投入運營,少則一兩年,多則四五年,而且不能影響業主的正常辦公和經營。
此外,綜合改造投入較大,特別是建筑幕墻、門窗、保溫等改造是節能的基礎,單純計算投資回報期往往在10年以上,見效較慢。
第四,缺乏約束和懲罰機制。建筑節能是一個市場機制部分失靈的領域,激勵和約束必須并重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目前,國內針對建筑節能已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和獎勵政策,極大地推動了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但是,目前針對不節能建筑的約束極為缺失,尤其是對管理和使用的約束幾乎是“真空”。據測算,運行維護和使用者的節能意識對建筑節能的影響程度高達36%。
政府機構辦公建筑是公共建筑中節能資金來源最為穩定的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資風險較小。
因此,業內專家建議借鑒美國經驗,把政府機構辦公建筑作為合同能源管理的突破口,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政府機構簽訂長期的綜合改造合同,全面進行綜合改造而不是局部或單項改造。
能耗定額是非常有效的約束機制,但由于建筑的復雜性,而且國際上沒有成熟的先例可以借鑒,能耗定額的出臺需要較長過程。
在此之前,專家建議推行公共建筑能耗公示制度,定期在重要媒體上公布相關公共建筑的名稱、業主以及單位建筑面積能耗3項信息。同時,相關部門應盡快配套出臺公共建筑能耗公示懲罰細則,明確責任。
目前,我國對建筑節能改造的補貼力度偏小,專家建議適當加大對建筑節能改造的補貼力度,尤其是提高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補貼標準。同時,為鼓勵綜合改造,建議對達到改造規模或者節能量的建筑節能項目給予額外補貼。
專家認為,通過適度提高公共建筑的水、電、氣價格,比如采用階梯價格等,可提高運行維護和使用者的節能意識,最終引導建筑節能依賴市場機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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