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期粗放式發展中,我省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與環境保護相關的問題因此成為省人大代表關注的焦點。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副主任李生茂代表說,一些地方政府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和政績工程的現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理解為直接抓經濟項目,有的甚至把發展等同于單純的gdp增長,不惜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為代價;“環保一票否決制”得不到很好的貫徹落實,使得中央提出的黨政“一把手”對環境保護“負總責”幾乎成了一句空話。
李生茂分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省實行多年的《市長環保目標責任制》和《環保局長目標責任制》已不適應政府職能轉變的客觀要求,雖然環保目標責任制年年搞,局部性的區域性污染卻年復一年,但從未有一個干部因此受到追究。
他建議進一步完善環保目標責任制,對政府政績的考核中,環境應先于gdp增長率。在考核方法和程序上,要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考核運行機制,要吸收組織和人事部門參與考核,避免環保部門“單打一”。同時,應將人大監督列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
本報記者李林霞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網絡編輯:張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