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宋鵬霞)今年2月15日起,上海將對未達到歐i標準的高污染汽車采取限行措施,未獲“環保標志”的車輛將在本市內環高架道路等區域限行。昨天,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本周五起,本地牌照客車、在本市逗留7天以上和長期在滬的外省市牌照客車可到全市70多個申領地點辦理。
申領:屬地化辦理
市環保局副局長孫建介紹,懸掛本市牌照的,且符合一定標準: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輕型客車;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車;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總質量小于等于3.5噸的輕型客車、載貨汽車;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總質量大于3.5噸的重型汽油車,可以直接申領“環保標志”。
“環保標志”發放,采取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即按車輛行駛證登記區域發放。自1月20日起,每天8點30分至16點,市民憑車輛行駛證、車主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到車輛管轄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56個服務點直接申領標志,無需駕車前往。單位車輛,需憑車輛行駛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前往辦理。新車的“環保標志”將在注冊、登記時一并發放,無需另行領取。
在本市逗留7日以上和長期在滬的外省市牌照車輛,符合一定標準,車主憑車輛行駛證、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繳訖證,到市市政公路部門設立的16個養路費征稽所直接辦理。
無證:罰200元扣2分
2月14日夜里,本市內環以內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全線、滬閔高架全線相關路口,“無環保標志客車”禁行標志將全部安裝到位。2月15日起,無“機動車輛環保標志”的車輛,如果在限行時間段進入限行區域,交警將按照交通法規,給予200元罰款以及扣2分的處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陳元高提醒,交警執法將只認標志不認車。市民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申領標志,并立即按規定粘貼在擋風玻璃右上角。
本次“環保標志”的發放,原則上是“一車一證,遺失不補”。如果確因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等特殊原因,車主應憑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處理憑證和相關證明申請補發。
咨詢熱線
自1月17日起市環保局開通咨詢熱線電話。如果市民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可以通過www.sepb.gov.cn網址查詢,也可以撥打電話021-64695377(8:00~22:00),021-12369(22:00~次晨8:00)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