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環??偩?/a>發文《關于加快推進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發【2005】125號)。文件要求從2006年起,各省、市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的環境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標,對企業的環境行為進行綜合評價定級。評價結果分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五檔,為了方便公眾了解和辨認,以綠色、藍色、黃色、紅色和黑色分別進行標識,并向社會公布。
開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的對象包括嚴重超標和超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排污企業;在當地有重要影響的企業和其它重點污染源。作者:□記者 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