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三口之家正常生活,平均每月用30立方米左右的天然氣,可是因為外力破壞造成的天然氣泄漏,每年都在19萬立方米左右,夠一個三口之家正常使用520年以上。”12月18日,西寧中油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一名負責人說,由于今年管道破壞事故頻發,燃氣公司呼吁社會各界關注野蠻施工對天然氣地下管線的破壞。
燃氣管道頻遭破壞
2008年4月13日,柴達木路施工方在開挖地基時,將埋在地下的一根457高壓燃氣管線損壞,造成周邊停氣。
2008年5月8日,城南新區青海湖小區內施工單位施工時,將埋在地下的天然氣管道挖斷,造成周邊停氣。
2008年12月3日,在南大街青海紅十字醫院北側,施工單位挖斷燃氣管道,造成周邊停氣近3小時。
西寧市中油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一名姓洪的負責人說,截止到12月3日,今年因外單位施工造成燃氣管網被挖斷的事故已經發生19起,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周邊燃氣用戶的正常生活帶來了不便。
施工單位擅自施工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埋藏地下的天然氣管網頻頻遭受“工傷”?西寧市中油燃氣有限責任公司有關人士說,除施工人員在操作時缺乏安全意識外,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們缺少和管線所屬部門之間的溝通,“沒搞清楚管線位置就盲目開挖”。據了解,按照規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先向規劃部門申請備案,在獲得施工許可后,方可開工,同時,如果施工地段下埋設有管線,施工方還應及時向燃氣公司運營部咨詢,了解地下管線的分布情況,盡可能避免施工時傷及地下管線。
《西寧城市燃氣管理辦法》有待完善
2001年4月1日起,西寧市雖然施行了《西寧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但《辦法》并未對施工損壞地下管線的情況進行責任認定。
“管道被挖壞,我們能做的就是糾正對方在施工中的不當行為,責令相關責任人對造成的損失做出賠償,但對于責任人在施工中的過失行為,卻無法處罰。”
“現在發生天然氣管道被挖斷的事情后,很多情況下,施工單位會找各種借口推卸責任。”燃氣公司一名負責人說。目前,相關部門已經著手制訂并完善《西寧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對施工過程中因為外力破壞造成天然氣泄漏的將給予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