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對在本市登記的汽車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在用汽車如果沒有張貼環保標志的,一律禁止上路通行;注冊滿8年的柴油車不再核發通行標識,不得進入限行區。
機動車尾氣已成為城市空氣質量最大的“殺手”。為堵截機動車“黑尾巴”,有效改善空氣質量,市環保部門會同市公安、交通等部門擬定了《關于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限制高排放汽車通行的通告(草案)》(以下簡稱《通告》(草案)),擬從2010年3月1日起,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汽車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其中將對按規定核發“黃標”的高排放車輛實施區域限行;在用汽車沒有環保標志的,禁止上路通行。
車管所新車登記處設專窗核發環保標
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及區域限行措施,已成為改善城區大氣環境質量的迫切需要。為此,《通告》(草案)擬定了核發環保標志、實施區域限行的具體辦法等。環保標志分為綠色和黃色兩種,有效期限與機動車年檢周期一致。對裝用點燃式發動機達到國ⅰ及以上標準的汽車、裝用壓燃式發動機達到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汽車核發“綠標”;對其他符合出廠時排放標準的汽車核發“黃標”,“黃標”車為高排放汽車。2010年3月1日起,在市車管所新車登記注冊處和13個獲得江蘇省環保廳授權委托檢測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設立環保標志核發窗口,各縣級市將與市區同步進行。
高排放柴油車注冊使用年限放寬至8年
據介紹,我市實施限行措施的重點和難點在黃色環保標志柴油車。柴油車國ⅲ及以上排放標準為綠色環保標志,國ⅲ以下為黃色環保標志。據統計,市區柴油車有73700輛,屬于黃色環保標志的柴油車有59553輛,占市區柴油車總數的80%。這些黃色環保標志柴油車多為運營性機動車,而且不少機動車購置時間較短,車況較好。為了緩解柴油類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的限行矛盾和問題,經市有關部門研究,擬將高排放柴油車注冊使用年限放寬至8年,即不滿8年的黃色環保標志柴油車,憑公安部門另行核發的通行標識進入限行區域,注冊登記滿8年的柴油車,公安部門不再核發通行標識,不得進入限行區域。通行證6個月換發一次。
根據《通告》(草案),來蘇客車及特殊車輛分以下三種情況實施:
來蘇的外地小型客車:根據長三角地區大氣污染聯合防治的工作要求,2010年5月1日前需完成長三角地區機動車環保標志的互認工作,省環保廳已要求各市應在2010年5月1日前形成標志核發能力,我市從2010年5月1日起實施第一階段限制高排放車輛通行措施,與長三角地區機動車環保標志的互認時間一致,因此,對外地小型客車按環保達標排放要求實施限行。
來蘇的外地長途車、旅游車等大中型客車:對這些車輛在限行區域內行駛,以宣傳教育為主,政策措施上將比較寬松、靈活。
工程車輛:按當前的通行管理辦法執行,高排放機動車限行不會對工程車輛產生新影響。
長三角聯動“治氣”
2008年底,上海市環保局和江蘇、浙江兩省環保廳聯合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環境保護工作合作協議(2009~2010年)》,要求各地做好機動車排污治理。如今,上海、杭州、南京、無錫、常州等周邊城市,都開展了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實施了區域限行措施。為確保我市機動車今后順利往返周邊城市,我市也亟待核發環保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