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環保網:1月1日起,太原市停止發放山西省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證,啟動環保部統一監制的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已領取山西省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證的機動車,可在原環保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屆滿時,按照有關規定,換發環保檢驗合格證。
????依照《太原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未取得環保檢測合格證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變更、延緩和安全技術檢驗的手續,交通部門不予辦理定期審驗手續。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完成機動車環保檢測11萬余輛。依照有關規定,列入國家免檢范圍的新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可直接領取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證。由于機動車使用年限及用途不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有效期分6個月、1年、2年不等。
????依照換發程序,機動車所有者應當在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期滿前3個月內,到機動車登記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機構進行環保定期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機動車,憑有效的環保定期檢驗報告和機動車行駛證,在機動車登記地換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太原市環保局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檢測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新的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系統填寫的內容更為詳細,發放時間也將相應延長,希望車主能夠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