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第二季度環境執法檢查中,省環保廳發現11家企業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昨天下午,省環保廳公布了這11家的名單。記者了解到,省環保廳已向涉及的合肥、宿州、蚌埠、蕪湖、宣城、池州六市環保部門下發通知,責令違法企業限期整改并予以相應處罰。
這11家企業分別為:安徽金安管業集團鐘山礦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宿州市永興紙業有限公司、安徽皖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禹王養殖有限公司、定遠縣國清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樂斯福(明光)有限公司、蕪湖市城南污水處理廠、蕪湖富春染織有限公司、宣城徽鋁鋁業有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東至雙興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徐冉)
(原標題:11家企業環保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