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追蹤
綜合新華社電 記者3日從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紀檢監察部門查實河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責任,已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3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存在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違法排污行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兩家企業與龍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關系。
鴻泉廠 利用溶洞排放含鎘廢水
經查,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下稱:鴻泉廠)以隱蔽方式進行非法生產、非法經營。2009年12月,這家企業在轉手后,擅自將原來立德粉和硫酸鋅生產工藝改變為濕法提銦生產工藝,從湖南等地購入主要生產原料,打著生產立德粉的名義進行粗銦生產。該廠不掛牌閉門生產,整個生產工藝和流程布置均精心策劃。其主要原料和出廠產品均用工業鹽包裝袋偽裝運輸,并向本地工人隱瞞產品和原料名稱;主要輔料如硫酸、鹽酸的運輸車輛從廠區圍墻外經過管道注入車間使用。
調查顯示,鴻泉廠沒有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將大量高濃度重金屬廢水、廢渣非法排放。該廠內建有10多個大儲液罐,將含有高濃度鎘、砷、鋅等重金屬廢液暫存于儲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濃度鎘污染物的廢水,并將設有暗管的地下溶洞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掩蓋,規避監管。現場監測結果顯示,該廠儲液罐中的貯存液鎘濃度極高。
金河冶化廠 違規渣場浸出液鎘超標
經查,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下稱:金河冶化廠)渣場未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建設,滲濾液對周邊地下水、土壤帶來嚴重污染。金河冶化廠渣場的浸出渣和壓濾渣均屬于危險廢物。
結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鎘濃度嚴重超標。金河冶化廠將浸出渣、凈化渣等危險廢物和其他一般固體廢物混雜堆放于渣場,未按規定做到分類分區堆放,滲濾液對周邊地下水、土壤存在嚴重污染。對渣場滲濾液的監測結果表明,鎘含量嚴重超標。
調查顯示,金河冶化廠通過巖溶落水洞將鎘濃度超標的廢水排放入龍江河。該廠排水溝通向廠區內山邊的溶洞。由于渣場未落實“三同時”,部分廢渣滲濾液及廠區面源污水通過該排水溝流入溶洞。監測結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鎘濃度嚴重超標。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鎘含量嚴重超出《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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