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莫小松 《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更好地宣傳和執行該條例,促進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文明近日率隊前往桂林市,舉行以“愛我漓江,低碳親近自然”為主題的漓江徒步活動。
活動中,文明一行慰問了漓江沿岸的村民,并向他們發放了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材料。文明指出,愛護漓江,從自身做起,每個人都應該為保護公共生態環境作出貢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同時,要關注漓江流域居民的生活生產條件,幫助他們發展類似于徒步游、農家樂這樣的低耗能旅游業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