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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網訊 企業購環境污染險,污染環境保險公司埋單。日前,溫州市環保局出臺《溫州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這意味著我市將商業保險引入環境污染風險管理的探索啟動,“污染企業獲利、損害大家埋單”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觀。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個新險種,市環保局法制處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指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利用保險工具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主要的目的在于兩個方面:一是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快速恢復正常生產;二是保證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同時,開展此項工作,也是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有益嘗試和探索。
據了解,2012年我市計劃在化工、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合成革、危廢處置等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初步建立起環境污染風險管理體系,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健全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認定、事故處理、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力爭在“十二五”末基本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相關制度,擴大保險覆蓋面,增強其保障能力,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的新模式。
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13家保險公司初步達成建立環境污染新險種的意向,最后具體有哪幾家會推出此類保險還要視情況而定。而保險的內容也從現階段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標的以突發、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直接損失為主,慢慢擴展到對漸進性污染的保險范圍。
“對企業而言,投不投保污染險沒有做強制性要求,作為環保部門要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市環保局法制處有關負責人稱,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依法作為申報環保專項資金、開展行業準入審查、上市環保核查、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等的重要依據。
記者 夏曉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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