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陳潔12月16日報道:新房設計時被隨意更換設計師?因設計程序搞不清被坑?上海市工商局今天發布2011版《上海市室內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更多對設計師的要求,明確設計程序,強調節能環保和安全施工。
新的示范文本強調,設計師應對節能環保、減排低碳的生活環境要求予以關注。凡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的,設計師應按規定要求進行設計。同時,合同明確設計師在設計時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
在消保委之前受理的案例中,消費者對設計企業隨意更換設計師投訴較多,為此,新版合同特別增加了對設計師的約定,要求在簽訂設計合同時,明確設計師的姓名、職業證書編號,并在合同權利義務中明確,設計企業中途變更設計師的必須征得消費者的同意。
新版設計合同對設計圖文資料要求進行了細化,除了05版合同要求的平面布置圖、頂面布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外,還列明了設計圖紙目錄、施工說明、墻面改動圖、廚衛墻面設施布置圖等。同時刪去了舊版合同中首期支付50%的約定,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首期費用的支付,并要求設計企業出具收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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