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雅琴)明日起,無環保標志車闖入第二階段限行區域將不再是被警告,交警將對其開出正式罰單了。環保部門將聯合交警部門在限行路口執法。環保部門提醒,國Ⅱ標準柴油車也應盡快前去補領有“東莞市內不受限行”印章的黃色標志,以免受到限行處罰。
從今年11月15日,東莞開始實施機動車第二階段限行,每天8:00-22:00,截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汽車在東江大道、金鰲路、宏遠路、三元路、長泰路、新源路、翠峰路、東城東路、東寶路、莞龍路、東城中路大王洲橋至莞龍路口路段(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通行。為了方便市民出行,在限行區域內,已領取黃色環保標志的國Ⅱ標準柴油車(指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注冊登記的壓燃式重型柴油車輛、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冊登記的第二類輕型燃燒柴油的車輛)經檢測合格后,可到20個檢測機構環保標志發放點補領有“東莞市內不受限行”印章的黃色環保標志,暫不實施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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