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消息 本報訊(記者王榮海) 安全生產、環保等領域發生重大事故,將追究行政首長責任。昨日,記者從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獲悉,該市制定的6大領域行政首長問責辦法即將出臺。
6大領域分別為:節能管理、環境保護、違法建設、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動物疾病防控。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起草了上述領域的行政首長問責辦法,目前經多次征求意見、修改完善,正準備出臺。
去年,武漢首次出臺單項工作領導干部問責辦法——《違反土地管理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今年5月實施。根據此辦法,區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轄區內如果未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發生使用基本農田等12種重大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主要責任人將被問責,直至責令辭職。
武漢市政府要求,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據統計,今年1至10月,該市監察機關查辦行政過錯案件28件,有54人受到責任追究。
校園安全
首部校園安全地方性法規提交人大審議,關注三大焦點
武漢擬為學生購買校方責任險
本報訊(記者 王榮海)學生在校內外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誰來承擔?學生人身損害事故賠償資金誰來支付?昨日,武漢市首部關于校園安全的地方性法規——《武漢市中小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針對校園安全事故處理易遇爭議,委員建議應由第三方介入調查。
學校保安需經專業培訓
草案規定,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校方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的,由教育部門和有關部門會同學校、保險機構以及當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成立了家長委員會的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與調查。
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后,如果由教育部門和學校組成的調查組進行調查,能否保證公信度和權威性?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情形嚴重的安全事故,應由當地政府主導,校方和當事人委托第三方介入調查,必要時公安、食品、衛生等相關部門參與調查,以增加公信度和權威性。
草案規定,學校應當按照規定設安全保衛機構或者配備相應的安全保衛人員。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秦前紅說,校園保安作為學校安全重要關口,職業素養很低,很難保證能保護好學生的安全。他建議,校園保安應經公安部門許可,由保安公司組織專業培訓,統一配置。
學校應參加校方責任險
草案規定,教育部門應當按規定組織學校參加校方責任保險,所需經費由學校舉辦者納入經費預算予以保障。提倡學生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學校應當為辦理保險提供便利,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市、區政府應當設立學生人身損害賠償事故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不得向學生籌集。
一些教育人士說,18歲以下未成年人在校內外很容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生學生人身損害意外事故產生高額的賠償費用,學校將難以承受。各有關方面的責任認定又比較復雜。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建議,在選擇保險險種上應更科學更合理更完備,可考慮由政府為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食品安全
今年以來查扣6256公斤濫用添加劑的食品
武漢擬制定規范嚴查濫用添加劑
本報訊(記者王榮海)昨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市政府關于全市餐飲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管理情況報告,該市將研究制定《餐飲單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范》。
據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計,截至9月底,該市共有可統計餐飲單位26276家。其中,餐館13991家;快餐店1092家;小吃店8289家;集體食堂2449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設立信息公示牌,將餐飲單位的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集中公布在公示牌上。目前,已經有58.3%的小型餐飲單位實行了這一制度。明年上半年,實行小型餐飲單位信息公示全覆蓋。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全面調研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基本情況,對食用添加劑進行危險性分析和風險評估,研究制定《餐飲單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范》,對餐飲單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色素、防腐劑、增味劑、著色劑等行為嚴厲查處。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披露,今年在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中,查扣非食用物質490.5公斤,查扣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6256公斤。
◇聲音
應在3年內取締無證餐飲點
本報訊(記者王榮海)昨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關于全市加強餐飲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管理情況的報告。有委員對無證經營餐飲點問題建言,希望能力爭3年時間取締無證經營餐飲。
向慶平委員呼吁,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力爭用3年時間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餐飲門點,同時強化對中小餐飲,尤其是建筑工地、校園周邊的小餐館的整頓,規范建設一批經營場所,吸納小餐飲的進駐。趙嶸委員還對取締無證餐飲支招:無證餐飲取締要分步驟、按重點來實施,首先從中小學校周邊入手,逐步實現無證餐飲的全部取締。
水上餐廳
武漢擬設獎鼓勵舉報水上餐廳
本報訊(記者王榮海)昨日,武漢市水資源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武漢市人大常委會二審。修改稿中提出,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破壞、污染水資源行為。
修改稿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工程和節約用水的義務。對制止、舉報破壞、污染水資源行為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修改稿對水上餐廳等問題作出限制性規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庫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圍內新建餐飲經營點等有污染的經營場所;對現有的餐飲經營等場所,區政府應當制定整治方案,組織區水務、環保、工商行政管理、城管等部門取締無證經營場所,責令其他有污染的經營場所逐步關閉或者搬遷。
修改稿還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同時,對水資源保護實行問責制。
學校門口,保安頭戴鋼帽手拿鋼叉站在校門口,護衛學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