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汐海浪發電方興未艾,雖然目前仍處于試驗階段,但未來五年卻有可能實現商業化。近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洪堡灣(Humboldt Bay)即將興建全美首個大型海浪發電站。
太平洋電氣電力公司(Pacific Gas &Electric Company,PG&E)在洪堡灣的實驗項目明年將運行五個商業化的海浪發電裝置,單機發電可達100萬瓦。雖然這只是大型燃煤發電廠發電量的1%,但有研究表明,海浪發電每天可供應加州所需電量的17%,使溫室氣體排放量銳減。
據《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消息,美國電力研究協會(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EPRI)研究發現,全美海洋發電潛力巨大,單單海浪發電就可以生產100億瓦電力,占美國電力需求的6.5%,與傳統水利發電相當;而海浪、海上風能、潮汐發電可以滿足全美10%的用電量。
奧巴馬政府顯然也預見到了海洋發電的前景。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FERC)和內政部(Department of Interior)三月份已經著手制訂海洋能源開發的準入條件。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也計劃在下一個財年度將海洋發電的研發經費提高4倍,達4000萬美元。
專家指出,如果首個海浪發電站試點項目成功,不僅可以增加加州西岸一線海洋發電8000萬瓦,開啟該州商業化規模項目的大門,而且推動美國東西兩岸海浪電能的發展。
EPRI調查發現,全球有50家公司,美國17家,都在發展海洋發電項目。去年秋天,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FERC)已經批準了34家潮流發電和9個海浪發電項目,另有20個潮汐項目、4個海浪能源、3個海洋項目正在審批之中。
相對地點和潮流速度有一定要求的潮流發電,海浪及海上風能潛力更大。但經濟危機爆發以來,投資者對海洋發電的熱情銳減。馬薩諸塞大學(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海洋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約翰·米勒(John Miller)稱,此前投資包括海洋發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17家華爾街金融機構只有7家還在堅持。
盡管如此,有些企業仍沒有放棄。風險投資者仍保持謹慎,但對海洋發電的關注度在增加。設備制造商的動作比較迅速。洪堡灣項目需要5個設備制造商,目前競爭者已有10幾家。
衡量標準主要是發電機在海浪侵襲下的耐用性。英國制造的“海蛇”(Pelamis)發電機和美國海洋發電科技公司(Ocean Power Technologies)的PowerBuoy裝置是有力的競爭者。
除卻成本和耐用性問題,海洋發電對環境的影響也頗受關注。PG&E稱,研究人員將結合附近漁民、沖浪者和環保人士的意見,對洪堡灣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檢測。
4月22日,美國政府發布了一系列有關的利好政策。海上風能商業化的條件已經成熟。東海岸的10到11個州可通過海上風能滿足美國20%的電力需求。
科學家認為,雖然近海/離岸風能發電成本高于陸上風能,但新的近海風能項目成本卻低于同規模的煤炭發電成本,接近于新天然氣發電項目。而且十年之內,海上風能是海洋發電項目中唯一能達到十億瓦特級的。
因此海上風能開發者們希望政府盡快出臺有關政策。伯特·漢默(Burt Hamner)的公司計劃運行一個雙重能源系統,10%的電量由海浪發電得到,其余90%則來自近海風能。
但是美國礦產資源管理局(Minerals Management Service)和FERC都要求他的公司遵守它們各自的政策,而這兩個機構的相關政策分歧很大。漢默因此呼吁政府調整現有政策體系,幫助海洋能源企業的發展。
漢默指出,一個數百臺渦輪的大型的海上風能電廠的成本是40億美元左右,一個大型煤電廠也需要相近數額的投資,核電廠的成本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