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 則
第1節一般規定
1.1.1適用范圍
1.1.1.1本規范適用于陸上使用的風力發電機組的認證。
1.1.1.2本規范適用于風輪掃掠面積大于或等于40m2的水平軸風力發電機組。
1.1.1.3對本章1.1.1.2規定以外的風力發電機組,可參照本規范進行認證。
1.1.2規范制定
1.1.2.1本規范制定的主要依據為:
(1)有關國際標準,如IEC 61400等;
(2)有關國際標準外的其它適用標準、有關理論和科研成果及使用經驗。
1.1.2.2本規范修改時,本社將及時換版或頒布修改通報。
1.1.2.3本規范采用的標準/規范均為現行有效的版本,本規范的用戶應注意使用這些標準/規范
的最新版本。
1.1.3定義
本規范所涉及的名詞定義和術語與IEC 415同。
本規范各章所涉及的定義,均在各章中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本規范適用如下定義:
1.1.3.1本社系指中國船級社。
1.1.3.2 CCS系為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中國船級社)的縮寫。
1.1.3.3規范系指中國船級社有關船舶、海上設施和集裝箱以及風力發電機組等現行有效的規范。
1.1.3.4風力發電機組系指將風能轉換為電能的系統(即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WTGS)。
1.1.4等效與免除
1.1.4.1除另有規定外,凡等效于或替代本規范要求的內容,如計算方法、評定標準、制造程序、
材料、檢驗和試驗方法等,只要能提供必需的試驗、理論依據或使用經驗、或有效公認的標準等,經本
社總部同意后,均可被接受。
1.1.4.2除另有規定外,如能提供必需的試驗、理論依據或使用經驗,經本社總部特殊考慮后,
可免除本規范的相應要求。
1.1.5規范解釋
1.1.5.1本規范的解釋權屬本社總部。
第2節認證
1.2.1風力發電機組認證
1.2.1.1需進行認證的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零部件應滿足本規范適用的技術要求。
1.2.1.2風力發電機組認證的管理和操作程序應按本社有關的產品認證要求執行。
1.2.1.3經本社認證的風力發電機組和風電場,需滿足規定的操作運行和維護監控要求。
第3節操作運行和維護監控
1.3.1一般要求
1.3.1.1操作和維護監控的目的是保證特定場地的一臺或一組風力發電機組的操作和維護能滿足設計文件中相關操作手冊的要求。
1.3.1.2監控應包括對操作維護記錄的檢查及對風力發電機組的抽查。操作和維護監控應按商定的規定定期進行。
1.3.2操作和維護監控要求
1.3.2.1 應至少確認下列方面:
(1)風力發電機組的維護是由授權的且有資格的人員按照維護手冊要求和規定的期限進行。
(2)檢查控制參數的設置是否滿足設計文件中的限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