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電力公司與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簽署電網供電工程與客戶受電工程同步投運協議,一個互惠共贏、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電網建設投資新模式正式運行。
為依法約束供用電雙方的供用電行為,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省公司與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署協議。協議約定,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在大通縣毛家寨地區新建330千伏變電站一座,用電容量36萬千伏安按用電負荷分期投運。新建330千伏變電站和用電本體項目于2010年9月10日以前建成投運;9 月份單體試車期間平均運行負荷達到1 萬千瓦; 10月份聯動試車期間平均運行負荷達到5 萬千瓦;正常情況下, 11月份平均運行負荷達到20萬千瓦以上。為了滿足用電方新建項目用電需求,省公司將供電工程投運計劃從2011年6月份提前至2010年9 月10日,用電方向供電方支付風險抵押金300 萬元。
青海省電力公司承諾新建330千伏向陽輸變電工程及向客戶供電的37公里330千伏線路工程,并于2010年 9 月10日以前投運,向用電方新增項目供電。用電方實現了按期投運且達到了承諾的負荷,則將用電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用電方。
協議的簽署既有效規避了電網投資建設的風險,也為用戶提供了用電保障,達到了互惠共贏的目的。